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杨陵区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万元,招标人为杨陵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鲢鱼10万尾、鳙鱼10万尾、草鱼10万尾,多鳞白甲鱼2万尾,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杨陵区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渔业资源)保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杨陵区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渔业资源)保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9、关于珍稀濒危物种放流苗种,供应商须是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放流苗种包含本次采购的珍稀濒危鱼类品种);关于经济物种苗种,供应商须是市级以上水产良(原)种场(放流苗种包含本次采购的经济鱼类品种);
10、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28日到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在报名资料核实无误后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杨凌示范区农创成果汇大厦4楼401室(杨陵区神农路16号,创业大厦西侧大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杨凌示范区农创成果汇大厦4楼401室(杨陵区神农路16号,创业大厦西侧大楼)
七、其他
1、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分
******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杨陵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地址:杨陵区西环路1号
联 系 人:杜红肖
电话:029-******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西安国际人才大厦a座1508室
联 系 人:董丽英
电话:029-******
电子邮件:/
******财政局政府采购
一、招标条件
本杨陵区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万元,招标人为杨陵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鲢鱼10万尾、鳙鱼10万尾、草鱼10万尾,多鳞白甲鱼2万尾,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杨陵区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渔业资源)保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杨陵区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渔业资源)保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9、关于珍稀濒危物种放流苗种,供应商须是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放流苗种包含本次采购的珍稀濒危鱼类品种);关于经济物种苗种,供应商须是市级以上水产良(原)种场(放流苗种包含本次采购的经济鱼类品种);
10、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28日到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在报名资料核实无误后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杨凌示范区农创成果汇大厦4楼401室(杨陵区神农路16号,创业大厦西侧大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杨凌示范区农创成果汇大厦4楼401室(杨陵区神农路16号,创业大厦西侧大楼)
七、其他
1、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分
******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杨陵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地址:杨陵区西环路1号
联 系 人:杜红肖
电话:029-******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西安国际人才大厦a座1508室
联 系 人:董丽英
电话:029-******
电子邮件:/
******财政局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