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泥河镇竹元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ANNGZ50055
各投标人:
“庐江县泥河镇竹元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5ANNGZ50055)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提问一:根据“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条款,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境内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等******居环境建设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疑问:若投标人的业绩为“园******居环境建设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是否符合业绩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沟渠(塘)清淤、污水、照明等多项内容,且《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不得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作为“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资格条件,故对于独立发包仅有“园林绿化工程”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
提问二:根据“投标人奖项荣誉”条款,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或设计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或“工程类设计奖项”,每个奖项得2.5分,满分5分。“类似项目”定义同上,且奖项需提供颁奖文件、合同协议书及协会登记证明等材料。疑问:若投标人获得“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该奖项是否属于评分标准中认可的******居环境建设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回复: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沟渠(塘)清淤、污水、照明等多项内容,且《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园林绿化工程”不得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故对于独立发包仅有“园林绿化工程”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对于“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不予认可。
提问三:招标文件第******居环境建设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或“工程类设计奖项”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5分,满分5分。问:本项目投标人奖项荣誉提供由省级市政行业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工程”奖项,是否可行?
回复:颁奖单位、获奖项目类型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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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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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