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伊尔施至机场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条件
本采购项目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伊尔施至机场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以《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关于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伊尔施至机场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兴交发〔2025〕15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人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伊尔施至机场段)公路工程包括如下内容:
(一)路线起点位于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公路K5+257.7处,自K5+680处向东南布线在阿尔山市自来水厂东北侧通过后继续向西南布线,在阿尔山机场信号发射塔规定安全范围(发射塔中心向外100米)外的东北侧经过后继续向西南布线,至K6+700处在阿尔山机场西南侧边界范围外布线,后向东平行机场南侧外围布线与伊尔施至柴桥段公路后导线(与机场平行)进行顺接至原有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公路K7+200(原有桩号)处。改线终点桩号K7+377,本项目改线段全长2.119km,总体走向为由西至东走向。主线共设涵洞1道,平面交叉1处。
(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6.5米,路面宽22.5米。
全线桥梁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05g,相当于地震烈度Ⅵ度。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涵洞1/100。桥梁宽度:本段桥梁均与路基同宽。
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2标段内容及划分情况:
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伊尔施至机场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划分1个标段,服务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服务、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土地组卷报批服务,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合同包号 | 工程名称 | 总限价金额(元) | 工作内容 |
YJTDFW | 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伊尔施至机场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 | 520,600 | 1、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承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审批、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发包人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2、与土地勘测定界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交的勘测定界报告书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完全满足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土地报件等相关工作的要求,同时负责按《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完成勘测定界内、外业技术工作,负责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等调查的外业组织工作等。完成建设用地手续组件及报批等相关工作,最终取得批复文件以及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勘测定界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
3、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及服务工作,确保土地复垦方案顺利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确保符合土地报批要求;组织评审会议,同时负责按相关规程的要求完成内、外业技术工作等; | |||
4、与土地组卷报批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土地报批组件中包含的所有事项及工作内容并取得用地批复,包含且不限于以下事项:收集有关单位的相关数据;协助甲方核实林草、基本草原、自然保护区、文物、水源地、信访、社会保障、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基本农田、黑土地、生态红线及自然保护区占用情况;材料齐备后组卷、逐级上报;制作报批组件电子报盘;最终取得兴安盟自然资源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复。 |
2.3 服务期限:自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或按业主要求的时限内提交符合相关规定和业主要求的书面咨询报告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4 质量要求: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和乙级(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所有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的资质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订立及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询比采购。
3.5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采购。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将接收询比采购电子版文件的邮箱号(需提供个人邮箱,不得使用公司邮箱)和采购项日名称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除此之外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资料,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本项目询比采购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8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乌兰浩特市丽枫酒店(盟公署万达广场店)三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兴安盟交通运输局(******/jt/jtzw/tzgg39/index.html)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 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
邮 编:137400
采 购 人: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伊尔施至机场段)
******办公室
地 址:阿尔山市温泉路电力局对面
邮 编:137400
电 话:******
联 系 人:纪女士
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天骄年华住宅小区
邮 编:010000
电 话:******
联 系 人: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