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磁共振采购)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于2025年08月07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磁共振采购)
******医院
三、预算金额:******元
四、公示期: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支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逾期将不再受理。
******医院
地 址:浑源县永安镇恒山南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意见递交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
4、联系人:李先生
5、联系电话:******
6、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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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需求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