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非物质文化遗产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于2025年2月10日进行公开招标,现开评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旬邑非物质文化遗产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恒德招字【2025】第117号
三、招标人名称:******旅游局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甲字6号上上城B区3幢1单元11113号房会议室
联系电话:******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消防系统和排水防水工程,配套改造水电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42元
六、拟中标人:
******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马超
项目经理证书: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陕******0936
投 标 价:******.48元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承诺: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婷婷
项目经理证书: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陕******1744
投 标 价:******.06元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胡鹏丽
项目经理证书: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陕******9190
投 标 价:******.13元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公? 示? 时? 间:2025年 02月11日---2025年02月13日
******委员会审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有限公司,电话:******。
******旅游局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