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23-7太平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Ⅲ期)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N******06SRRq9RHPd)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2月2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23-7太平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Ⅲ期)监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1231.4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0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7334.56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60457.7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光辉 注册监理工程师(******88);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秦跃武 注册监理工程师(******70);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召举 注册监理工程师(******2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建监资字第******A571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水建监资字第******B557号);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建监资字第******A135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水建监资字第******B127号);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E******4);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委员会评审推荐该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委员会评审推荐该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委员会评审推荐该单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雁塔区沣惠南路唐沣国际 D 座 13 楼 1301 室,联系人:张海悦,电话:029-******。
三、其他
本项目已完成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中心。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太平峪
联系人:董存存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沣惠南路唐沣国际D座13楼1301室
联系人:赵磊、房亚宁、马静
电话:02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