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阳山县堤防达标加固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澄清文件
各投标单位: 阳山县堤防达标加固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GC******25037)于2025年10月30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工程费用约64,698,016.1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663,074.55元,基本预备费:0元。(安全生产措施费和基本预备费不作下浮) 现文:工程费用约64,698,016.1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839,319.15元(安全生产措施费不作下浮)。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3 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工程费用约64,698,016.1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839,319.15元,基本预备费:0元。(安全生产措施费和基本预备费不作下浮)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仅作为投标限价,不作为最终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现文:工程费用约64,698,016.1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839,319.15元(安全生产措施费不作下浮)。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仅作为投标限价,不作为最终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人民币64,698,016.1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839,319.15元,基本预备费:0元。(安全生产措施费和基本预备费不作下浮)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仅作为投标限价,不作为最终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现文:人民币64,698,016.1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839,319.15元(安全生产措施费不作下浮)。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仅作为投标限价,不作为最终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注: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招标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澄清的规定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4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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