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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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延津竞谈-2025-9 | |||||||||||||||
******公安局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810,000.00元 | |||||||||||||||
最高限价:81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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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购买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 ,项目概算:小型汽车号牌:75元/副;大型汽车号牌:75元/副;两三轮摩托车号牌:35元/副;挂车号牌:45元/副;新能源汽车号牌:75元/副 ;固封扣4.2元/包 。结合年度预估量及单价预算,年度预算金额81万元,结算以实际供应量为准,服务期限(交货及完工期)1年。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文件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 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 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4月17日 至 2025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 ,凭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谈判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 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 完整、正确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 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 能开标大厅”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 投标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 ,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 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 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3、监督部门: ******财政局 联系方式:******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公安局 | |||||||||||||||
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 | |||||||||||||||
联系人:边红军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街道高峰社区华荣路33号亿康商务大厦A栋14028 | |||||||||||||||
联系人:边红军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俊君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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