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城区新建市政道路项目路缘石砌筑工程劳务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有限公司新城区新建市政道路项目路缘石砌筑工程劳务分包,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本次采购范围为******有限公司新城区新建市政道路项目路缘石砌筑工程劳务分包,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
工程量及工作内容:详见“合同书”及“工程量清单”;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业绩要求:无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响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响应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响应采购。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响应采购。
4.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采购采用全流程电子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2025年8月5日16时30分至2025年8月8日12时00分,进入大企汇平台注册账号,网址:“******”,注册账号后补充基本信息、完成企业认证、完善经营信息(平台技术联系电话:******)。
5.2 采购报名及采购资料的获取地址:“大企汇企采商工作台”******。平台技术联系电话:******。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相关事宜
6.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询比采购预备会
6.2 本项目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采购截止时间之前在“大企汇企采商工作台”******,提交前必须在“大企汇企采商工作台”上传附件(PDF格式最终版电子响应文件)。
6.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15时30分。
6.4 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大企汇采购平台(******/)
8.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有限公司综合部
电 话:******
联 系 人:刘先生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建设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10楼
电 话:******
联 系 人:弥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