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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5-2027年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服务二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5-2027年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服务二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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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11-02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5-2027年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服务二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002************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设计服务:完成基站光伏建设场站的设计,出具设计图纸。

2)安装服务:完成从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至并网点全部工程的物资仓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并交付生产,以及质量保修期内的设备设施替换及更新安装工作。

3)辅材供应:辅材材料的供应[主要包括水泥配重块、光伏支架和线缆(除甲方集采型号外)、光伏逆变器、并网箱等]、仓储及工程安装施工,在满足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4)其他服务:负责分布式光伏场站‘四可’设备的安装及电能质量评估工作,并负责场站的备案及入网验收相关协调工作。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止(两者先到者为准);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1.1.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如下:

预估规模:本次集中招标预估金额为3542.59万元(含税),预估工程量如下:

设计、施工服务(直流):设计、施工、辅材(含支架、配重块、线缆(除集采型号外)等)/9580kWp

设计、施工服务(交流):设计、施工、配套设备/10420kWp

实施地域:甘肃省内(招标人在具体订单中指定的地点)。

计划工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订单服务内容。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提供除甲供以外的施工所需设备和材料。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实施地域如下:

序号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实施地域

1

第一名

60%

兰州、天水、定西、陇南、白银、临夏、甘南

2

第二名

40%

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平凉、庆阳

1.4整站施工保修期: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

1.5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合同金额以中标数量及中标含税单价计算签订,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审计。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模块

单价最高限价

(含安全生产费,不含税)

单位

1

设计、施工服务

(直流)

设计、施工、辅材(含支架、配重块、线缆(除集采型号外)等)

1.5

Wp

2

设计、施工服务(交流)

设计、施工、配套设备

1.74

Wp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

2.1.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与其他投标人(或其他联合体)之间控股管理关系须满足上述要求。

2.1.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2.1.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81日(含)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签订的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光伏施工类业绩或光伏设计施工一体化类业绩)施工服务业绩,且累计金额大于等于1400万元(含税)。

证明材料要求:(1)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双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D.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招标人黑名单;

2)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3)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章);

4)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等材料,分公司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5)如出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6)本项目各投标人之间、联合体成员与其他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业绩材料,均不予认可;组成的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业绩材料,均不予认可;

7)若为联合体投标,光伏设计施工一体化类业绩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光伏施工类业绩由负责施工工作一方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如提供合同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的身份签订,则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该合同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投标人负责的工作与本项目联合体中协议书中负责的工作一致,否则该合同不予认可。

2.1.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工作的一方联合体成员应同时满足电力施工资质、通信施工资质要求,负责设计工作的一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电力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

通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I.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

II.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1.6************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工作的一方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I.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

II.******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44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工作的一方联合体成员应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项目负责人1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7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7人。

证明材料要求:

I.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相应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局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II.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

III.1人多证仅计1人,同一组队伍内部、不同队伍之间人员均不得复用;

IV.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2.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以负责施工工作一方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含牵头人及成员)。

2.1.9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须提供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函)。

2.1.10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须提供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函)。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202211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202011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202011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列为甘肃省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7)******有限公司或甘肃省分公司列入“全国级或公司级/甘肃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注:须提供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书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其他要求:

1******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方的:

①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②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1022000分至2025110724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按项目售卖),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线下支付,购买电子招标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至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

账号:************9452-0022(不得减少或变更)

******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CT******002+单位简称,支付完成后请将汇款凭证发至******邮箱(发送邮件请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4.5招标文件下载:完成文件费用支付后,请在本公告4.1条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入口“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领取及递交-招标文件领取”。获取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在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11251000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管理局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318

邮编:730050

邮编:100176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人:刘立恒、姜雨廷、郝方江、李鹏、刘丽君、石镇、李钊、吴雪、郭宇宁、蔡鑫博、滕文明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银行:/

******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

账号:************9452-002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后,通过“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刘立恒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20251102

附件:甲供材料

序号

产品名称

1

光伏组件

2

光伏适配器

3

8路光伏汇流箱

4

16路光伏汇流箱

5

MPPT(光控制器)

?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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