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沛县鹿楼镇八堡村体育公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沛县鹿楼镇八堡村体育公园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沛县鹿楼镇八堡村,地块东至梅花山公园,南至八堡盆景生态园,西至道路,北至道路,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774296°,北纬34.788337°,面积41857.34m2(约62.79亩)。调查地块2012年前为辛黄家村及农田,2012年-2024年地块为农田,现为闲置空地。根据《鹿楼镇八堡村体育公园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及选址位置图》(沛规要求〔2025〕4号,2025年1月22日),并结合人员访谈,调查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社区公园),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此调查地块用地分类为第一类用地。
******有限公司承担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了解地块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可以接受,为调查地块是否满足公园绿地(社区公园)用地要求提供依据。
二、调查结果
(1)资料收集:调查地块2012年前为辛黄家村及农田,2012年-2024年地块为农田,现为闲置空地,地块内不存在工业企业。
通过******居民、大沙河、大沙河支流灌溉沟、鱼塘、蔬菜大棚、蔬菜收购点、八堡盆景生态园、公园。
(2)现场踏勘:地块内为闲置空地,现场无污染痕迹,无异常化学品气味,无堆土。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有农田、大沙河、大沙河支流灌溉沟、鱼塘、蔬菜大棚、蔬菜收购点、八堡盆景生态园、公园。
(3)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无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与储存,未曾发生过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4)快速检测:本次调查共布设了38个土壤采样点(T1-T37、DZ1,其中DZ1为土壤对照点),DZ1点位于地块南侧,每个土壤采样点采样深度约为0-0.2m,共采集38个土壤样品,现场进行了点位坐标定点、XRF和PID校准、快速检测等工作。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均无异常,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表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32/T4712-2024)表2保护绿地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三、结论
通过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本调查地块2012年前为辛黄家村及农田,2012年-2024年地块为农田,现为闲置空地,现场无污染痕迹,无异常化学品气味,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地块内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均无异常,且未超过选定参考筛选值。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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