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乾县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亓母一路中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柏路锦业壹号 3 号楼1单元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号
项目名称:乾县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亓母一路中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18,472.2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乾县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亓母一路中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818,472.2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18,472.2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园林绿化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18,472.22 | 3,818,472.2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乾县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亓母一路中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4)?《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6)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乾县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亓母一路中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4)财务状况报告:1)提供经财务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7)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8)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1日至 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 08:3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柏路锦业壹号 3 号楼1单元5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柏路锦业壹号 3 号楼1单元5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柏路锦业壹号 3 号楼1单元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乾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地址:乾县南环路4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柏路锦业壹号 3 号楼 1 单元 5 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元列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