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州从化区城郊街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02地块
地块面积:48946.97平方米
地理位置:从化大道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594285°,北纬23.563948°)。
******委员会
******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中部有一条南北走向的道路贯穿整个地块,地块内北面为空地和农田(种植花生、蔬菜等),地块内东面为空地、农田、道路和道路雨水排水渠,地块内南面为空地,地块内西面为农田。
******资源局从化区******居住用地(R2)47498.43平方米、生产防护绿地(G2)1381.0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S1)67.54平方米。
******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居住用地(R2)47498.43平方米、生产防护绿地(G2)1381.0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S1)******有限公司承担了广州从化区城郊街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二、污染识别
******居住用地(R2)47498.43平方米、生产防护绿地(G2)1381.0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S1)67.54平方米,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X类用地,本次调查均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1.地块历史沿革
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2006年之前为农田和房屋;2015年,地块内北面农田变为荒地;2019年,地块内北面村民开挖形成水塘,开挖土壤放在水塘旁,无外运土,地块内东南面由农田变为道路雨水排水渠;2020年地块内北面开挖土壤填回水塘,水塘平整为空地,2021年至今地块内有道路,农田、空地、道路雨水排水渠等。
2.相邻地块历史沿革
地块周边现状主要为道路、农田、房屋等,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具体主要情况如下:
1)调查地块东面现状为道路,历史上为农田,2019年修建道路。
2)调查地块南面现状为房屋,历史上为农田,2012年陆陆续续从农田修建为房屋。
3)调查地块西面现状为农田,历史上为农田。
4)调查地块北面现状为房屋和农田,历史上为农田,2016年从农田修建为房屋。
3.现场踏勘结果
1)地块地块内中部有一条南北走向的道路贯穿整个地块,未见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和处置情况、无恶臭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
2)地块内北面为空地和农田(种植花生、蔬菜等),未见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和处置情况、无恶臭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
3)地块内东面为空地、农田和道路雨水排水渠,未见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和处置情况、无恶臭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
4)地块内南面为空地,未见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和处置情况、无恶臭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
5)地块内西面为农田,未见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和处置情况、无恶臭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
6)地块内未发现储槽和各类管线;地块内未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没有污染和腐蚀的痕迹,亦未发现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他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和井等;
7)地块内无地下水井,现场无雨污管网管道,无配电房,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无生产废水排放;
8)地块周边敏感目标对地块基本无影响,地块内及周边未发现有工业企业,未发现有废水排放至项目地块内等情况。
4.地块快筛检测结果
(1)重金属快筛结果分析
根据快筛结果显示,镉、汞、镍的快筛检测结果均未检出,其余项目在土壤样品中均不同程度检出。其中砷的快筛检测结果范围在ND~15mg/kg之间,铜的快筛检测结果范围在ND~56mg/kg之间,铅的快筛检测结果范围在ND~64mg/kg之间,参考《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快筛结果进行对比,其快筛检测结果均未超一类用地筛选值。
(2)有机物快筛结果分析
由PID快筛结果显示,表层土的PID读数均较低,可辅助说明土壤中含挥发性污染物质极少。PID读数均为未检出,14个快筛样品中,说明土壤含挥发性污染物质极少。
现场快筛结果虽不能与GB36600-2018中规定的风险筛选值直接对比,但快筛设备作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常用的辅助设备以及根据以往调查项目使用经验,检测数据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故数据可作为地块污染风险较小的参考。
5.污染识别结果
在第一阶段调查中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调查采访等方式对目标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主要结论如下:
(1)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历史上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3)历史上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居住用地使用,未用作工业用途,未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
(5)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块内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7)地块周边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三、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本次地块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及周边未发现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未发现储存、处置、利用过危险废物;历史上至今无工业企业生产,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满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的通知》(穂环〔2************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居住用地(R2)47498.43平方米、生产防护绿地(G2)1381.0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S1)67.54平方米再开发利用。
四、公开情况
本报告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