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0吨液态二氧化硫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新材料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液态二氧化硫生产线、制氧生产线及配套构筑物。项目建筑面积12886.64m2,主要建设二氧化硫生产车间、制氧车间、硫磺仓库,以及硫磺储罐、循环水澄清池、两台1000m3氯化钙冷盐水罐、1#研发楼(4F)、2#综合楼(4F/-1F)、2#综合楼辅楼(3F)等配套附属设施。总投资2000万元,年产15000吨液态二氧化硫。
二、建设单位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新材料园区管委会3053办公室
联系人:王炜 ******
三、环评单位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28号百信钻石苑F栋9层23室
联系人:甘工-******
邮箱:1875******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1、拨打联系电话。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