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项目(EPC)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安徽省宿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项目(EPC)(项目编号:EP-YQGC******)答疑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付款方式的增加设计费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招标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5%(暂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项目咨询、评审和勘察设计费为基数计算);
第二次付款:初步设计获得审批后,招标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的30%(以审批合格后初步设计中的设计费为基数计算);
第三次付款:施工图完成设计并提供审图合格证后,招标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的90%;
第四次付款:剩余的设计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11月19日9时00分。
本澄清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答疑 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